广西民事赔偿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在广西地区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2013-08-08 21:56:10 来源:
在广西地区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
一、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 ||||
|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元) |
备注 | |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1243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査总队提供的2012年度统计数据 | |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6008 | |||
|
2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4244 | ||
|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4878 | |||
|
3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3135 |
自 治 区 统 计 局 提 供 | |
|
4 |
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
农、林、牧、渔业 |
20534 | |
|
釆矿业 |
35303 | |||
|
制造业 |
33611 | |||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8416 | |||
|
建筑业 |
38437 | |||
|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44135 |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46477 | |||
|
批发和零售业 |
33608 | |||
|
住宿和餐饮业 |
24853 | |||
|
金融业 |
76679 | |||
|
房地产业 |
32249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8530 | |||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
41050 |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6520 |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28938 | |||
|
教育 |
35656 |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43721 | |||
|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37270 | |||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37358 | |||
|
5 |
住宿费每人每天 |
110 |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07]第 44号通知 | |
|
6 |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
40 | ||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 项计算。
二、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已在本书有关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此不赘言。
(二)护理人员无收人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人”,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伤残赔偿金=当地当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X伤残等级系数X20年
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当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的20倍
被扶养人(父母或子女)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丧葬费是六个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大家都在看

&nbs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